——首钢技师学院与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签订《法制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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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与首钢技师学院“法制共建协议签订仪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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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楼二层会议室举行。出席签订仪式的有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宏壮、刑庭副庭长李婧、法官赵军,首钢技师学院党委书记黄吴兵、副院长王林、杨嘉忱以及学生处、技师学部的相关领导。
协议签订仪式由王林副院长主持。仪式上,学生处宣读了《法制共建协议书》,明确了共建目标和共建内容。随后,法院和学院领导代表共建双方就今后在法制教育方面的深度合作问题提出了新的思路,进行了新的规划。
法院安宏壮副院长说:区法院与首钢技师学院的法制教育共建工作前期已经具备一个很好的合作基础,许多共建内容也都在实施之中。从法院来讲,对在校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法校双方签订共建协议,是对各自资源的充分利用;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来讲,是培养遵纪守法观念、预防犯罪的积极探索。法院将积极利用学校提供的法制教育平台,与校方合作开展法庭教学、模拟法庭、模拟法官等教育实践活动,使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不断深入和完善。
我校黄吴兵书记讲道:随着学生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学校与石景山区法院的关系是亲上加亲。双方前期的合作是一个生根的过程,签订共建协议是一个开花的过程,而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是一个结果的过程。于学校而言,要为学生负责,为家长负责、为社会负责。学校在今后工作中将不断优化三个环境,即:学习环境、治安环境和法制环境,并依靠法院把法制共建工作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和实践课题进行推进,通过共同努力结出育人硕果。
最后,我校黄吴兵书记和法院安宏壮副院长代表法校双方签订了《法制共建协议书》,标志着我校在开展学生法制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效结合的教育模式上迈出了新的一步。
共建协议签订仪式会场
学院黄吴兵书记讲话
法院安宏壮副院长讲话
签订《法制共建协议书》
合影留念